学院首页 | 加入收藏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语言文字工作 > 工作动态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4年湖南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9 09:12:55 点击次数:0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高等学校,委厅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4〕2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4年湖南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体悟中华优秀文化内涵,丰富文化思想实践,提升语言文化素养,激发文化自信自强。
二、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三、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湖南教育电视台具体承办,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协办。大赛设组委会,由上述单位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赛项分类
本届大赛分为四类:“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各项赛事具体方案见附件。
五、组织方式
(一)诵读大赛、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由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各高等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初赛,广泛发动社会大众、各级各类学校和师生员工积极参赛,其中书写大赛须组织参赛者在大赛官网进行知识测评,并选拔省级复赛入围作品,具体方式请参照附件方案(附件1、2、3)。省级复赛、决赛由湖南省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二)篆刻大赛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各高等学校按照参赛方案(见附件4),做好宣传工作,发动相关师生自行参与。
六、奖项设置
各赛项面向参赛作品设立等级奖项,面向指导教师设立指导教师奖。综合赛事组织水平和各赛项成绩,面向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学校设立优秀组织奖。具体奖项设置见各赛项方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有机结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以多种形式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做到学校、师生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统筹赛事安排,做好经费保障,确保大赛各项活动安全有序。
(二)明确工作目标。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要以组织比赛为契机,积极宣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着力培养师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帮助广大师生进一步提升语言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各项赛事。要创造条件开设赛事专栏,搭建展示平台,进一步提高赛事的影响力。
八、其他事项
(一)大赛是教育部组织的重点面向全国教师和大中小学生举办的国家级赛事,已列入《教育部评审和竞赛项目清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已将其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各地各校要统筹好各类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自愿报名参赛。
(二)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举办商业性培训、选拔活动,或违规推销任何图书等参赛用品。
(三)参赛信息须准确、规范填写。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四)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五)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六)湖南省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黄树清、陈凡,电话:0731-84736649。
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联系人:龙思羽,电话:0731-84712166。